受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市政管理办公室的委托,拟对里水镇大气防治道路洒水服务采购项目(2018年11月至2019年3月)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LSZFCG2018039
二、采购项目名称:里水镇大气防治道路洒水服务采购项目(2018年11月至2019年3月)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168,884.51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大气防治道路洒水服务(详细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部分)。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如供应商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履行合同的场地、技术设备、技术人员等);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购买磋商文件账号信息(此账号非磋商保证金汇入账号):
收 款 人: 佛山
开 户 银 行:中国农业银行佛山南海分行
账 号:44 5028 0104 0002 333
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营业执照副本没有显示具体经营范围,则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公示平台查询打印结果。响应供应商如果有单位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供应商获取了本磋商文件并非意味着满足了合格、有效响应供应商的基本条件,一切均以资格审查的结果为准。已完成报名的响应供应商请按照磋商文件“提示1:广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指南和流程”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工作。)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10月08日至2018年10月15日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详细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9日9时30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黄先生 联系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李先生 联系
采购代理机构 :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
传真:0757-818516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