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鸿安服饰加工有限责任公司、南充市江东制造厂2018年超市供应商集中采
四川鸿安服饰加工有限责任公司、南充市江东制造厂2018年超市供应商集中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
一、招标条件
本四川鸿安服饰加工有限责任公司、南充市江东制造厂2018年超市供应商集中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年销售额共计约950万元,招标人为四川鸿安服饰加工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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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1.本次采购项目为四川鸿安服饰加工有限责任公司、南充市江东制造厂统一采购一名供应商为其提供超市商品的供应。2.年销售额共计约950万元。3.每月超市营业额乘以中标管理费缴纳比例即为当月超市管理费,管理费缴纳比例的设置如下:1)百货类:食品、衣服(非省局统一制式标准)、洗化、文具等,管理费缴纳比例不低于10%,其中,邮资封按进价销售,除外。2)香烟类:香烟商品按照属地售卖原则,由地方烟草公司直供,以售卖地烟草公司香烟零售指导价为准,标人需承诺管理费缴纳比例为5%。3)衣物类:商品(省局统一制式标准)统一从省局被装中标供应商处采购,商品售价在原中标价基础上提高0%售卖。中标商无需承诺管理费缴纳比例。4)水果类因其生鲜特殊性质,并分装到罪犯个人,含了对应人工费、包装费、售后退换等,故适当调低缴费比率,标人需承诺管理费缴纳比例为5%。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四川鸿安服饰加工有限责任公司、南充市江东制造厂2018年超市供应商集中采购项目;
(001四川鸿安服饰加工有限责任公司、南充市江东制造厂2018年超市供应商集中采购项目)的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符合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因监狱的特殊性,中标商必须是无任何外资背景的独立法人企业。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09月29日09时30分到2018年10月10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
1.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电话、电子邮箱)、加盖标单位公章的经人身证原件。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标资格不得转让)。
五、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3日11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