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鼎城区黄土店镇官仓村农村土地 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德市鼎城区黄土店镇官仓村农村土地 项目已由常德市鼎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常鼎发改招[2018]200号文件核准招标,建设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每个投标申请人只能针对本项目进行一次投标报名,且投标报名到具体标段,重复投标报名均无效。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项目名称 |
标段号 |
建设地点 |
招标控制价
|
备注 |
常德市鼎城区黄土店镇官仓村农村土地 项目 |
一标段 |
鼎城区黄土店镇官仓村 |
2262660.24 |
公开招标 |
二标段 |
2186444.62 |
|||
三标段 |
2209007.47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必须具备承担本工程的施工能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法人单位,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参与投标的拟任
3.5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 技术职称;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应具有上岗证,安全员具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包括
3.7根据省局湘土整发[2016]12号文件的规定,中标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施工单位应当签订合同;原则上,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15个工作日内必须进场施工。违反上述规定,建设单位有权取消施工单位中标资格;
3.8为确保本项目施工质量及进度,投标人在报名前须充分了解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材料安排、施工安排、施工给周边带来的影响,沟通与协调等事项全部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解决。各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拟任
3.9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5.1本次招标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一标段人民币肆万元整,二标段人民币肆万元整,三标段人民币肆万元整。
5.2由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不接受现金和基本账户以外的银行账户汇款。本项目采取银行直连方式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请核对好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打印并妥善保管好账号申请成功后的信息单。开标时,请将信息单携带至开标现场,遇有保证金错漏,将使用信息单中的保证金账号及密码现场查询到账情况。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31日09时30分,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超过此时间到账的,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投标保证金及预缴履约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帐户
帐 号:由投标人网上自助获取
注:保证金账号
6.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要求
6.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10月08日至2018年10月12日,每日09:00~12:00,13:00~17:00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