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2018年度洞庭湖区大中型沟渠清淤疏浚实施方案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寿县2018年度洞庭湖区大中型沟渠清淤疏浚实施方案工程项目已由汉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汉发改投【2018】15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财政奖补资金及受益单位自筹,招标人为汉寿县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
2.3建设规模:计划清淤大中型沟渠436公里;其中大型沟渠131公里,中型沟渠305公里。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3936万元,采取先建设后奖补方式。
2.4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工程施工招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本项目标段划分一个标段,总工期5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 11 月 5日开工,2018年12月31日前完工。
2.5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有效。
3.2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近5年内 必须成功完成过1个规模为20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3.4 投标人应已在国家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了信用档案,未在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其资质、业绩、主要人员 资历在评标时不予认定。
3.5 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 ;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无在建项目。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岗位资格证 ,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从 2018 年 10 月 1 日起,湖南省水利厅将全面应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的信用信息数据。不再与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数据对接。在湖南省从业的单位,要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建立和完善信用档案。各投标人和潜在投标人应在监管平台建立和公开信用档案。
3.10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凡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受到湖南省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10月8 日至 2018 年10月12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12:00时,下午 13:00时至 17:00 时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