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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新邵岳坪峰国家森林公园旅游基础设施工程药王广场及游客接待中心工程施工

   日期:2018-10-08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15    
核心提示:湖南新邵岳坪峰国家森林公园旅游基础设施工程药王广场及游客接待中心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湖南新邵岳坪峰国家森林公园旅游

湖南新邵岳坪峰国家森林公园旅游基础设施工程药王广场及游客接待中心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湖南新邵岳坪峰国家森林公园旅游基础设施工程药王广场及游客接待中心工程施工建设项目经由新邵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新发改社【2015】122号文件和新发改社【2017】25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新邵岳坪峰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资金来源为民间融资和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民间融资占60%,业主自筹占40%。本项目招标人为湖南新邵岳坪峰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本项目分为游客接待中心、室外景观工程、场区附属工程、龙山大道及药王广场场内道路,整个项目包含建筑工程、装修工程、安装工程、绿化工程、铺装工程、停车场道路工程、石方工程、挡土墙工程等。药王广场景点景观设计规划用地面积22106.16平米,水景面积176平米,广场面积3737.63平米,绿地面积12995.47;游客接待中心建筑占地面积514.46平米,总建筑面积747.04平米,建筑层数为地上二层,建筑高度10.2米;龙山大道为城市支路,行车速度为30KM/H,车道3.25m/道;药王广场场内道路为园路主路,行车速度为15KM/H,车道宽度为5.5米。 。

2.4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确保达到《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的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承担保修任务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

2.8  招标范围:湖南新邵岳坪峰国家森林公园旅游基础设施工程药王广场、游客接待中心工程、龙山大道及药王广场场内道路施工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的 中级及以上 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 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5 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⑴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开标后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 ”和邵建发【2013】118号文

6.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20.00万元

2.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缴纳到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3.投标人在邵阳市 网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4投标人应自行在新邵县建筑工程管理站 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 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投标文件的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和开标时间、地点

   8.1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和开标时间为:2018年10月29日9:30时,投标文件必须于2018年10月29日8:30至9:30时现场递交,邮寄方式递交的无效。

 8.2 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

8.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公告7.1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下载招标文件所编制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4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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