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B2018-10-3003)
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10月9日;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二热电厂火车来煤接卸作业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二热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包头第二热电厂位于包头市青山区,安装四台供热机组。20万机组煤场火车卸煤沟为单股轨道,使用两台螺旋卸煤机卸煤,一次接卸10节车皮;30万机组煤场火车卸煤沟为双股轨道,使用三台螺旋卸煤机卸煤,一次接卸20节车皮。
新贤城车站到站运煤车每列为54节,由电厂自备内燃机车取排,每次作业取车27节,排车最多可排54节,每天最大取排能力为2.5列车皮。
火车进煤暂估量为170万吨/年。
规模:2×200MW,2×300MW。
服务期: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
招标范围:负责按照铁路相关部门及招标方要求完成火车来煤接卸作业。包括开关车门、操作卸车机、清理车厢内剩余存煤、用铁丝绑扎卸煤车皮门(绑扎所用铁丝等辅料自行负责)、清理杂物等。
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投标人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和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有不良记录;
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二)专用资格条件
(1)企业营业执照中应包含搬运装卸或劳务服务等相关内容;
(2)具有近五年(合同签订之日在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之间)从事过煤场接卸或相关劳务等服务的合同业绩(附关键页影印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10月9日9:00起至2018年10月26日17:00止。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9日9:00。
开标时间:2018年10月29日9:00。
联系人:冯天龙
手机:18710021420
邮箱:3490895071@qq.com
QQ:3490895071[加时请注明公司名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操作流程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