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2018年益阳市大通湖区北洲子镇永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编号:TXGC-JSGC-YY00003)经益阳市财政局批复 ,并经益阳市大通湖区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核准,项目建设财政资金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3 规 模:拟规划建设高标准农田0.85万亩。工程实施资金约1174万元。
2.4 工期要求:项目工期: 1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规定执行。
2.7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 6个标段进行招标,各标段概况见下表 :
项目名称 |
标段名称 |
合理定价 |
工程内容 |
计划工期 |
2018年益阳市大通湖区北洲子镇永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一标段 |
152.3 |
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 |
120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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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段 |
16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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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标段 |
21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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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标段 |
21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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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标段 |
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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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标段 |
186.5 |
2.8 招标范围:施工图所含的内容 ,包括新建装机容量55KW电排2座;开挖疏浚渠道3条,长1.23公里;新建衬砌渠道7条,长5.6公里;新修砼硬化机耕道6条;砂石路5条,长5.88公里等建设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及叁级以上的资质并有类似工程经验,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3.3 授权委托人(即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近36个月内,以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文件上签字的时间为准)有一个及以上已竣工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3.4 投标申请人只可对本次招标项目的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报名申请,重复报名的该投标人和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所有报名无效。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 实行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5.1 根据湘财农综[2012]5号文件规定,本次招标按照《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招投标实施细则》规定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确定中标人。根据《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施工管理办法》及益农综﹝2018﹞11号和益大农综﹝2018﹞19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对获奖励的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给予相应加分,考核评比中获得一等奖的加5分,二等奖的加4分,三等奖的加3分。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各标段均为叁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6.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6.3投标保证金账户 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保证金子账号,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益阳 网站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6.4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为2018年 10 月 30 日 10 :0 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