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改扩建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招标公告
株洲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改扩建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由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株发改审[2016]116号文和株发改审[2017]59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财政投资。项目业主为株洲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代建单位 为湖南工大项目管理 , 因开标评标后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现对该项目进行重新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
1.2建设
1.3工程概况:本工程为株洲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改扩建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范围内的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共采购与安装电梯3台,其中乘客电梯2台,货梯1台。
本工程为株洲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改扩建项目的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其采购与安装乘客电梯3台,工程造价为 63.525 万元 。
1.4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施工图范围内3台电梯的制造与安装。
1.5交货期:电梯采购项目依照工程实际进度,配合工程要求;具体时间根据项目主体施工的实际情况以建设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工期:自签订合同起至安装调试投入正常使用,总工期不超过45天。
1.6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行业规范标准。
1.7服务及保修:服务内容包括电梯的设计、制造、运输 、仓储、前期土建跟踪及改造、安装、调试、验收;整机免费质保一年,主要配件自然损耗或产品自身质量问题,质保期为三年。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2 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如为生产厂家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其类别中应包含乘客电梯 ,载货电梯 同时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C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如为厂家授权的合法代理商,须获得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签订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授权委托书》,同时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C级及以上资质,且授权厂家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其类别中应包含乘客电梯 ,载货电梯 。
2.3 同一品牌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资格审查方式及入围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均为入围投标人。 -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壹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文件前附表第20.1项规定。 -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于2018年 10 月 15 日至2018年 11 月 5 日 9 时 00 分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