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德格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文化建设项目招标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德格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文化建设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投标编码:dlztb.com_20181008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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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德格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文化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5133302018000108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
公告发布时间2018-10-0810:57
采购人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德格县人民检察-院*************************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后查看***********************************************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后查看******************************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8、供应商的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磋商。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德格县人民检察-院或四川吉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人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3.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存在和其他投标人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2018-10-0909:30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2018-10-131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