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至莲花高速公路项目清单核查服务招标
萍乡至莲花高速公路项目清单核查服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萍乡至莲花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江西省发改委以赣发改交通〔2017〕1055号文批准建设,初步设计文件已由江西省发改委以赣发改设审〔2017〕1272号文批准,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由江西省交通运输厅以赣交建管字〔2018〕30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萍乡至莲花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清单核查服务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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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至莲花高速公路新建工程项目位于江西省西部地区萍乡市,路线自北向南,起于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禁山里附近,与萍乡至洪口界(赣湘界)高速公路的K1+150桩号处相接,在白茅塘附近上跨G320国道,在青泥坳附近上跨浙赣铁路及浙赣铁路联络甲线,经安源区、湘东区,至莲花县,终于莲花县以南升坊镇山下村附近,与泉南高速公路(吉安至莲花段)的莲花互通相接,是我省西部地区的一条快速通道,是江西省高速公路网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路线全长约75.294公里,项目概算为932673万元。。
2.2技术标准
本项目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的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25.5米;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汽车荷载为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为1/300,其它桥涵和路基均为1/100;通航等级为Ⅶ级通航;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沿线设置安全、监控、通讯、收费、供电照明及服务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QDHC),招标范围包括:根据批准的施工图对本项目主体工程(含路基、路面、桥梁、隧道、交通安全设施、上下边坡及中央分隔带绿化等)、机电、景观绿化(含互通、房建场区、隧道口等景观绿化)等工程进行清单核查工作(含核查阶段和施工中变更工程新增单价分析)。
2.4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包含各项服务工作内容完成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资质、业绩和人员、信誉等方面的要求见附录1至附录4。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前述投标均将被否决。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9日至2018年10月13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