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兰山区枣园镇农村公路“三年集中攻坚”(一期)道路工程招标
临沂市兰山区枣园镇农村公路“三年集中攻坚”(一期)道路工程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沂市兰山区枣园镇农村公路“三年集中攻坚”(一期)道路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临沂市兰山区枣园镇,资金来源为:自筹及上级补助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招标范围:为旧路改造和新建,道路全长5公里,路面宽度6-10米,工程内容包括:路基回填、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沥青砼路面、水泥砼路面。(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工程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项目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管理班子成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预算员)须提供资格证件、劳务合同、身份证、养老保险交费凭据及证明(2018年1月至今,需明确到个人),凡提供的证件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6)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需提供劳务合同、身份证、养老保险交费凭据(2018年1月至今,需明确到个人)。
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签字确认。投标人的业绩、拟投入人员初审合格后到交通主管部门进行审核,通过信用评价系统查询是否符合招标要求的,并签订企业法人、项目经理承诺书,未签订企业法人、项目经理承诺书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严禁借用、挂靠资质,并对借用、挂靠的企业进行通报,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单位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记录证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注:投标报名通过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具体以资格后审为准,且报名及开标时提供的项目管理人员必须一致。以上资料复印件需按顺序胶装成册,提供一份,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XXXX工程报名资料”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9月30日至2018年10月11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