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随州分公司办公楼视频监控系统比选招标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随州分公司办公楼视频监控系统比选招标
比选文件标包:本比选项目为(项目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随州分公司办公楼视频监控系统比选项目、比选编号:HBBXWJ20181008008),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随州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可前来参选。
1.项目概况与比选内容
1.1项目概况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随州分公司办公楼视频监控系统比选项目;
1.随州电信位于交通大道28号办公大楼,共6层,安装点位部署如下:
一楼预计安装4台高清摄像机:走廊安装2台对射,电梯口一台,大门口1台。
二楼预计安装4台:走廊安装2台对射,电梯口有1台,因机房设在二楼,机房门口需安装1台。
2.技术要求摄像机采用全彩暖光机,日夜全彩型摄像机,夜晚清楚识别人脸,摄像机使用POE供电,确保供电安全及稳定,硬盘录像机使用32路4盘位,方便以后拓展。
1.2比选内容
(1)项目规模:预估人民币为38000元(含税);
(2)项目内容: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及各相关设备间传输连接等;
(3)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比选文件中“技术规范书”;
(4)交货地点:随州市,比选人指定地点;
(6)免费质保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免费质保期不低于3年。
(7)质量要求:合格;
(8)技术规范要求:满足比选人技术规范要求及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1.3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本项目不设置最高参选限价。
2.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项目的要求。参选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具备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参选人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完成登记的,仅需提供新版的“营业执照”即可;如营业执照中未显示注册资金金额的,请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注册资金的查询截图,并请连同网址一起截图。
2.2参选人须具备自2016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开展过对应标段类似项目。
以单项合同或订单或结算清单(如提供订单的,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为准,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等。如提供框架或集中采购合同,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并以订单累计金额作为该框架或集中采购合同金额计入业绩总额内。资料不全、评选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
2.3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
2.4参选人须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5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2015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参选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参选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选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参选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7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代理商参选需提供主设备(高清交互MCU、教学资源互动平台、高清交互终端、高清云台摄像机)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9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参选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参选人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7)参选产品或/服务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发售纸质比选文件
4.1.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10月9日9时00分至2018年10月10日17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