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桃江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室内装修工程已由桃发改行审【2018】30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桃江县公-安局,建设资金为自筹,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4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80号令及相关工程保修承诺执行;
2.7 招标范围: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施工图纸为准;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I。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叁拾玖万元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6.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6.3投标保证金账户 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保证金子账号,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益阳 网站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6.4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18年11月02日10:0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