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化县萸江批发零售市场建设项目负一楼装修工程由安化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招核 第5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 项目建筑面积8190.38m2,装饰装修面积6074.82m2,装修完成后固定摊位达到209个 ,为500多人提供就业岗位,10年不落后,取得社会与经济双重效益。
2.5 工期要求:施工工期为120日历天。中标人在与招标人合同签订后15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
2.6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7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国务院279号令规定要求保修。
2.8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等。其中:
设计内容主要包括安化县萸江批发零售市场建设项目负一楼场室内装修工程的装饰、给排水、电气、暖通专业图纸和工程估算文件;
施工内容主要包括安化县萸江批发零售市场建设项目负一楼场室内装修工程的装饰装修,装饰装修面积6074.82㎡,装修完成后固定摊位达到209个。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有效的入湘登记证;
3.2投标申请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 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拟承担本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
拟任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项目部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
3.3.1拟任设计部项目人员,设计负责人1人,其他设计人员至少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造价等专业负责人,须具有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证书,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3.3.2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的要求配备,最低配备为5人,即施工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 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
3.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无行贿行为记录、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设计、施工质量事故等情况。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可组成不超过2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10月11日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