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廊坊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龙河经济开发区场站及充电站建设工程项目已由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廊发改投资【2017】232号文 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总建筑面积7216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7016平方米,包括生产运营调度大楼建筑面积4391.41平方米,车辆维修车间1265.55平方米,车辆检测车间808.08平方米,充电桩罩棚550.9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主要为消防泵房及水池。
2.2建设
2.3计划开竣工日期: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9月21日,工期29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标注的全部内容 。
2.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合同估算价:2507.17540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潜在申请人均可对本项目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10日8:30分至2018年10月16日17:00分登录“ 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投标申请人如未从 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自行承担责任。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11月2日10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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