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液化天然气(LNG)项目调控中心工程造价咨询招标
广西液化天然气(LNG)项目调控中心工程造价咨询招标
1.招标条件
广西液化天然气(LNG)项目调控中心工程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以发改能源[2013]119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西天然气管道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广西液化天然气(LNG)项目调控中心工程造价咨询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与投标。
2.1招标项目名称:广西液化天然气(LNG)项目调控中心工程。
2.3建设规模:调控中心工程总建筑面积15846.63㎡;其中调控中心1栋,15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2689.99㎡;维抢修中心1栋,2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2810.68㎡;维抢修中心地下室,1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345.96㎡。
2.5计划工期:360天(自工程开工日期始至交工验收止)。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本项目结算审查、项目概算执行情况分析和其他造价咨询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证书;
(4)2014年以来有民用建筑工程造价咨询项目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项目经理持有国家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4年以来有民用建筑工程造价咨询项目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3.4至少有2名专业造价人员,应分别持有土木建筑工程专业、安装工程专业国家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4年以来有民用建筑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相应专业造价咨询执业业绩。
3.5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6同一母公司的多个子公司(含子公司的子公司),参与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得超过两家。
3.7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1810月11日9时00分至201810月17日9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1810月17日9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