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镓剩余液重金属脱除技术研究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提镓剩余液重金属脱除技术研究 ”招标人为神华准能资源综合开发 , 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80205680 。
2. 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2.1 分析提镓剩余液及其分离提纯过程物料中重金属的组成及存在价态形式。
2.2 根据提镓剩余液及其分离提纯过程物料中重金属存在形式,实验室选择重金属脱除切入点并研究开发适合的重金属脱除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法)。
(1)中和沉淀法除重研究
(2)萃取法除重研究
(3)离子交换法除重研究
2.3 对实验室优选出的重金属脱除方法,研发出配套的实验室中试设备并进行中试研究,优化技术指标。
(1)根据料液性质、料液处理量及除重方式等研发出适合的实验室中试设备;
(2)在研制的中试设备上对工艺技术进行优化研究,并检测重金属去除效果;
(3)收集实验室中试装置的实验运行数据,为工业化设计提供技术参数。
项目总工期:
合同总工期为8个月,总工期内完成全部项目研究并提交成果报告,投标方需提供详细的项目实施进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及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是具有科研能力的院校或企、事业单位。
(3)投标人应具有从事有色金属提取分离或重金属去除的相关业绩,并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且具有销售冶金或化工类设备的业绩,并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
3.1.2项目(课题)负责人
投标人需指定一专人为本项目负责人。负责人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承担过国家级或省部级的研究课题。具备相关课题的科研开发业绩,并提供研究成果等证明材料(可由本单位开具证明),提供项目(课题)负责人以及拟参与本项目工作的其他主要研究人员情况说明。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且具有从事有色金属提取分离或重金属去除方向相关的技术研究能力的院校或企、事业单位。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供应商注册:
第一步:登陆“.cn”主页—“注册”—“注册成为投标人”,之后填写 “供应商注册信息” 并上传相关证照资料,完成供应商网上注册;
第二步:现场审核。携带原件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盖公章的复印件;(如已完成三证合一,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盖公章的复印件),至我公司办公地点现场审核。
第三步:缴纳会员费。参加公开招标的项目需要开通会员并交纳会员费,操作方式详见首页浮窗《关于收取信息技术服务费的通知》。首次购买招标文件可申请会员费宽限期,延迟缴纳。
以上操作过程、我公司现场审核资料的地点,会员费的缴纳方式,均详见首页--供应商常见问题。已完成注册并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不必重复办理。
4.2购标:
(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 元/包次,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0月12日9:00时至2018年10月19日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3)购标方式:仅接受网上购标,已完成注册并通过原件审核的投标人方具备网上购标资格。
(4)购标步骤:
1)登陆.cn,点击“投标人用户登录”进入“购标申请”页面,按招标公告要求上传报名资料,提交购标申请。
购标申请一经提交,便进入审核流程。审核人员按照系统购标申请提交先后顺序进行审核,审核周期为一个工作日,无需
2)请在购标申请审核通过后,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截止时间:购标申请审核通过后72小时内。若上述限定时间早于购标截止时间,那么该供应商的网上支付截止时间为购标截止时间。
3)标书款发票:投标人在系统客户端填写开发票类型、票面信息及邮寄信息,如有信息变更请及时在系统客户端上修改,发票一经开出恕不重开。我公司采用顺丰快递寄付的方式对招标文件的发票进行统一邮寄。投标人可通过 “交易信息”→“我的费用”→“费用总揽”→“发票及快递信息”查询发票的快递进度。
4)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交费成功后,可在系统客户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5) 如该项目为全电子项目,招标文件中会要求办理CA证书(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 办理方式可查看网站首页的通知通告中的“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变更通知”。
4.3问题的解决:
1)常见问题可参见系统首页右上角“常见问题”
2)系统技术问题、注册、信息服务费咨询、发票咨询:可拨打
3)针对项目招标业务问题,可向我公司项目联系人发邮件咨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6日9时00 分, 开标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公开进行。
5.2请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日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将投标文件派人递交到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受理。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并签署开标记录。
6.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shen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