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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高明区垦造水田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8-10-15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2018年高明区垦造水田项目招标公告项目编号:GMJ2018 0681.招标条件2018年高明区垦造水田项目已由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2018年高明区垦造水田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MJ2018 068
1.招标条件
2018年高明区垦造水田项目已由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明发改资(2018)6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高明区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后期管养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2.2 项目建设规模:
2018年高明区垦造水田项目是为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对现有耕地进行提质改造的土地项目。项目区位于高明区荷城街道、杨和镇、明城镇及更合镇四个镇街。建设规模为项目建设总规模2815.28亩,其中荷城街道1392.10亩,杨和镇774.55亩,明城镇214.36亩,更合镇434.27亩。项目最高限价242268500.00元,项目实施后扣除5.5%的现状地物面积后预计新增水田面积为2660.44亩,预期国家利用等平均提升1.05个等别。本项目建设工期为施工拟从2018年的10月开始,至2019年的1月结束。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结合项目区气候、作物生长周期及项目资金情况,合理安排项目建设工期,尽量避开雨季,充分利用农闲期,减少农作物的损害以及土地闲置。
2.4 本招标项目共分 1 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具体招标内容包括土地清查、地形测量、规划设计及预算、土壤检测(建设前、中、后)、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建后项目信息报备、建后三年种植及管养;同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具体招标内容及工期详见下表:
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  分项名称 具体工作内容 完工期
2018年高明区垦造水田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后期管养 设计 前期工作 土地清查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项目勘测
土壤检测
项目设计及预算编制
后期工作 项目验收资料编制 项目施工完后一个月内
整理后土地的重估与登记 项目确认验收后三个月内
标识设定
建后项目信息报备
施工 设备采购 设备采购 项目县级初步验收前
工程施工 工程施工 地块交付后90个有效施工天(雨天及恶劣天气不计入)内完成施工并上报县级初步验收。
后期管养 建成后 三年种植及管养 工程完工后3年内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总价最高上限价为242268500.00元进行公开招投标。
2.5承包方式:固定总价。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①、②、③三项资质:
①土地规划甲级资质
②测绘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3 名 ,联合体投标的须以 具有土地规划甲级资质的企业为牵头人。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
体各方。
4.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施工成员单位)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施工成员单位)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 网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4.1 凡是参与我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省水利厅《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及《佛山市水务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的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在省水利厅水利信用信息档案系统录入信用信息和在佛山市 网、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4.2凡在佛山市 网、佛山市水务局门户网站、市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或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我市水利工程的投标。
4.4.3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所有单位),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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