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郴州苏仙区金属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第三期 项目:神合堂土地复垦工程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郴州苏仙区金属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第三期 项目:神合堂土地复垦工程已由湖南省国土资源厅以湘国土资函[2018]106号文批准建设,由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郴发改招核[2017]2号文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 国拨 。招标人 为郴州苏仙区金属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施工甲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
3.4 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任职资格;
3.5 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须满足湘建建[2015]57 号文件标准,即:
3.6 湖南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须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且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3.7 投标人须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函;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同一投标人在郴州苏仙区金属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第三期 项目:①神合堂土地复垦工程;②五盖山镇八一九矿废渣堆治理工程、高峰水库周边生态恢复及道路修缮工程;③东市村露采场恢复工程及道路修缮工程;④东河大浪江桥至友谊桥沿线生态恢复工程项目中只能选择一个项目参与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11 企业近三年 至少有1个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的类似工程业绩,且业主评价良好 。
4.评标办法
4.1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4.2合理定价为人民币:1860413.77元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叁万陆仟元整。请将投标保证金于2018年11月 6日下午17:00前从各单位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帐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10月16日起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