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微机控制超声波探伤机大修招标二次公告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微机控制超声波探伤机大修招标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南铁物招﹝2018﹞197号)受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微机控制超声波探伤机大修进行国内招标。因一次公告后报名单位不足三家,现予以二次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本项目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微机控制超声波探伤机大修招标已获批准,采购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车辆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招标内容
本项目共1个包件,明细如下:
序号
物资名称
计量单位
采购数量
备注
1
微机控制超声波探伤机大修
台
2
3.招标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招标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的生产制造商。
4.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用户严重不良反映,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4.4.投标单位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
5.1.1现场获取:潜在投标人携带投标申请表(原件加盖公章)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5.1.2电子邮件的方式获取:潜在投标人需将投标申请表(原件加盖公章)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凭证(原件)扫描件发送至公告指定的电子邮箱,经确认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
5.1.3传真的方式获取:潜在投标人需将投标申请表(加盖公章)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凭证(加盖公章)传真至公告指定的传真号,经确认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
5.2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2018年10月17日至2018年10月22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