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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河镇中心小学、幼儿园新校区建设工程施河镇中心小学围墙和停车场工程招标

   日期:2018-10-18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施河镇中心小学、幼儿园新校区建设工程施河镇中心小学围墙和停车场工程招标施河镇中心小学、幼儿园新校区建设工程施河镇中心小学

施河镇中心小学、幼儿园新校区建设工程施河镇中心小学围墙和停车场工程招标
施河镇中心小学、幼儿园新校区建设工程施河镇中心小学围墙和停车场工程招标

招标编码:CBL_20181017_-1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施河镇中心小学围墙和停车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淮安市淮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施河镇中心小学、幼儿园新校区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淮发改审[2012]11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施河镇中心小学,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河镇中心小学围墙和停车场工程的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市施河镇中心小学校园内
2.1.2建设规模:新建围墙818米,新建一座872.3㎡绿色生态停车场、新建水泥地坪1045㎡,新建门卫室22㎡、铺设污水管道207.76m、新砌检查井7座等。
2.1.3合同估算价:约150万 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11月5日,竣工日期:2018年12月15日
2.1.5其他:/
2.2招标范围:土建、安装、地坪及管网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叁级及以上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1.2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并提供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1.4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3.1.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1.6投标单位必须具备企业信用报告等级为BBB及以上,由中介机构按照淮政发[2013]68号《区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区企业信用评价指导性标准和规范(招标投标领域适用2013年版)等标准规范的通知》及其附件要求或《淮安区企业信用评价指导性标准和规范(建筑施工类2017年版)》所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需经淮安区信用办备案并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等级,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在有效期内)(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范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范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投标人如实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原件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
3.2.1提供项目负责人2017年7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无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⑦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关部门限制在本区域内承接工程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⑧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范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范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提供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将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3.5拟选派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有效的身份证、本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企业2017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8年10月17日8时30分至2018年10月26日17时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29日9时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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