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张家界校区综合实训大楼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吉首大学张家界校区综合实训大楼项目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社会[2018]475号批准建设。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 受吉首大学的委托,对吉首大学张家界校区综合实训大楼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XYTC-张-2018-09-05
2.2项目
2.3建设
2.5招标范围:通过公开招标择优确定本项目方案设计,中标人将与招标人签订设计服务合同,完成本项目的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其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交底、设计优化、设计变更、技术咨询、现场服务等)。
2.6资金来源:由中央专项资金、学费等专户非税收入中安排。
2.7设计周期:
- 中标后15日内完成方案优化;
- 设计合同签订后20内完成初步设计;
- 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30 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 施工图经审查后7日内完成补充、修改。
2.8设计深度:设计深度需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湖南省地方现行设计规定及设计评审、审图的深度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 ,并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有效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 甲级资质。近3年内 具有单体建筑面积14000㎡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 。
3.3拟任本
3.4拟任本项目的专业设计人员必须是相应投标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投标人与设计人员聘用合同及开标截止时间前连续六个月 的社保证明,并提供社保查询网站及密码。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及开标时间:2018年 11月 19日9 时 00分,地点为张家界市 ;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须派拟任本项目的
8.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