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 受神华包头能源 委托,对神华包头能源 李家壕煤矿皮卡、轻卡车维修(招标编号:CSIEZB180305847)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2.招标内容
神华包头能源 李家壕煤矿皮卡、轻卡车辆的维修及保养共计63台。
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文件。
项目服务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中标人如违反合同规定条款,招标人有权不续签合同)。
服务 为服务本项目,招标方在工业场地内向中标单位提供维修场所,包括维修车间(内有地沟,可同时容纳维修车辆3台)、配件库房、办公室、休息室、停车位(可同时容纳待修车辆10台)。
皮卡、轻卡车辆招标维修设备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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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设备名称 |
型 号 |
制造厂家 |
车辆 台数 |
1 |
皮卡车 |
QL10307GDSC |
庆铃汽车股份 |
30 |
2 |
皮卡车 |
QL5033XXYCDWW1 |
庆铃汽车股份 |
2 |
3 |
皮卡车 |
QL1033CDDW3 |
庆铃汽车股份 |
8 |
4 |
皮卡车 |
HYJ5025XQY |
郑州红宇专用汽车 |
1 |
5 |
防爆皮卡车 |
WC1E |
江阴市卡利格机械 |
2 |
6 |
单排轻卡车 |
QL5070ZHFAR |
庆铃汽车股份 |
12 |
7 |
双排轻卡车 |
NKR80GLLCWCJA |
庆铃汽车股份 |
8 |
合 计 |
|
63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且营业范围包含车辆维修的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提供2015年1月1日至今煤矿车辆维修合同;且维修合同累计金额不得低于100万元。如合同中未体现金额,须补充提供合同对应结算发票等证明金额的材料,不满足上述任何要求的合同视为无效业绩合同。提供合同及证明材料(如需)的复印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一经发现投标方在标书中有弄虚作假现象,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概不退还,并将该单位列入集团公司黑名单,不得再参与集团公司其他任何招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cn)完成中国神华供应商注册,注册方法详见《》相关要求。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远程售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20日至2018年10月26日(公休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cn)“用户登陆”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shen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