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津市市城内垸防洪防涝工程水土保持 建设工程已由津市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津高发投[2018]2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公司自筹。 主要包括道路、排水管、路灯、土石方、海绵城市、绿化、人行道等工程的建设。
2.5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7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要求。
2.8 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包括道路、排水、路灯、土方、绿化、人行道等 。
2.9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本项目采取银行直连方式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请核对好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4日13时3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开户
银行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