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医院采购重复经颅磁刺激仪项目招标
江西省人民医院采购重复经颅磁刺激仪项目招标
受江西省人民医院委托,依据赣购2017B000053319号等采购计划确定的采购方式,对其所需货物和附属售后服务进行电子化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项目名称:江西省人民医院采购重复经颅磁刺激仪项目
采购项目预算:125万元人民币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125万元人民币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品目号
货物名称
简要说明
数量
采购项目编号
备注
重复经颅磁刺激仪(国外产品)
磁感应强度最大变化率:40KT/S-80KT/S
1台
赣购2017B000053319
预算55万元
二
经颅磁刺激
(国产产品)
1台
赣购2017B000053269
预算70万元
2、本项目品目二采购国内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投标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为招标发布之日前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的产品。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6、其他资格条件:
(1)所投的产品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产品应具有有效的制造商授权;(品目一提供进口产品的需提供)
(2)所投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新证不需登记表),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
(3)所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4)经营用于临床三、二类医疗器械的: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提供)。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期限、地点、方式
(一)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10月22日至2018年10月29日(北京时间)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