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五寨县委组织部党员活动室建设项目谈判招标
中共五寨县委组织部党员活动室建设项目谈判招标
受中共五寨县委组织部(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中共五寨县委组织部党员活动室建设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报价人参加密封投标。一、项目名称:中共五寨县委组织部党员活动室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G18BSX-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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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招标共计一个标段,含7个村党员活动室建设施工,其中郭家洼村、张家坪村为5间标准,碾子咀村、五王城村、李家坪村、富康村、羊坊村为7间标准,报价人对其进行报价,所投内容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2、项目预算:2013475.08元
3、计划工期:30日历天
四、参加报价的报价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政府采购严重违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报价人应具备的特定资质
(1)报价人须具备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报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证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五、获取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获取时间:2018年10月22日至2018年10月24日(北京时间: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