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文山分行空调通风系统及蒙自朝阳支行空调通风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
开标时间:2018-11-12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
资金来源:其它
投资金额:58万元
招标
本招标项目交通文山分行空调通风系统及蒙自朝阳支行空调通风系统安装工程已获批准,招标人为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各具备相应能力的投标人进行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2招标范围:交通文山分行空调通风系统及蒙自朝阳支行空调通风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范围)。
1.4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5工期要求: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各分行空调通风系统分别在40日历天内完工。
1.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质量规范,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1.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为独立法人企业,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2、若投标人为产品生产商须提供拟投标的空调通风系统的售后服务承诺,若投标人为产品的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供拟投标的空调通风系统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和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2.3、企业业绩要求:2015年至今有2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金额在40万元及以上的空调采购及安装业绩;
2.5、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表或相关税务部门查询截图等证明材料;
2.6、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云南”网站(www.yncredit.gov.cn)无不良行为记录,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2.7、履约情况:近三年(2015年至今)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附相应说明,若有涉诉事件需承诺不影响本项目正常履约)。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22日至2018年10月26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企业介绍信、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人民币100元。招标人在收到本公告4.1规定的相应证件、资料后2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12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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