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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五局二分局青龙湖二期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8-10-23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1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1-18279一、招标条件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设备物资部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商品混凝土材料,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1-18279

一、招标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设备物资部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商品混凝土材料,本次采购材料的使用人是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青龙湖二期项目经理部,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中国水电五局青龙湖二期项目经理部工程位于东风渠以南,成渝高速以北,十洪大道以东,总用地面积约426.6公顷。主要工程有景观、道路、绿化、桥梁、给排水、建筑、装饰及安装等专业内容。现承接施工范围为青龙湖二期第1区、第4区、及一期新增配套设施工程,用地面积221.4公顷,其中主要包括道路25Km,桥梁4座,建筑22座,水体48.03公顷,新建绿化92.75公顷。项目计划总工期约12个月。

本标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十陵镇。

2、招标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青龙湖二期工程项目所需商品混凝土。

3、采购数量:详见下表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商品混凝土

C15

m³

4145

青龙湖二期项目经理部施工指定地点

商品混凝土

C20

m³

120

商品混凝土

C20 细石

m³

55

商品混凝土

C25

m³

7239

商品混凝土

C30

m³

3345

商品混凝土

C30 P6

m³

2678

商品混凝土

C30 水下

m³

602

微膨胀细石混凝土

C40

m³

8

合计


m³

18192

本次招标数量仅为估算量,具体供应数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为准。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时,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进行任何补偿。

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分批供应至本项目工程结束,具体以实际要求供应时间为准。按需方要求及施工进度提前一天以项目部

5、

6、质量要求:

6.1符合GB/T14902-2012《预拌混凝土》标准;

6.2强度的试验结果评定以GB/T50107-2010《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为准;

6.3混凝土泵送符合JGJ/T10-2011《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

6.4混凝土所用材料、配合比应符合GB50208-2011《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JGJ52-2006《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63-2006《混凝土用水标准》、GB50119—2013《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8076—2008《混凝土外加剂》、GB/T14684—2011《建筑用砂》、GB/T14685—2011《建筑用卵石、碎石》的要求。

6.5以上标准均以国家发布的最新标准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产品取得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全部资格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建设工程供货业绩,在近1年内的商品混凝土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应具有商品混凝土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01日下午17: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免费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

提供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2、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标书费的转账有效凭据(允许个人办理)发送到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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