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海县安多民族文化村易地扶贫搬迁室外照明
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海县安多民族文化村易地扶贫搬迁室外照明工程已由兴海县以兴政 174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
2.5、计划工期:40日历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 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必须三证齐全 ,且未承担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4、企业业绩要求:近三年 有承担过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
3.5、企业信誉:企业信誉良好;近三年内和业主之间未 涉及诉讼的案件;投标企业及相关执业资格人员近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
3.6、财务状况:近三年 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要求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未处于亏损状态,所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内容完整、清晰可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
3.7、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失信被执行人不允许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2018年10月24日09时至2018年10月30日17时止 ,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13日10时00分,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递交内容相同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另在现场递交一份相同内容的未加密的光盘,开标时投标人用自己的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光盘导入。
5.2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3日10:00整,
6.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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