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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号机组供热改造及厂外管网主干线工程供热首站管件采购招标

   日期:2018-10-24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华能鹤岗发电 1、2号机组供热改造及厂外管网主干线工程供热首站管件采购招标公告编号2018-AL-3981、招标条件受业主委托,对华能

华能鹤岗发电 1、2号机组供热改造及厂外管网主干线工程供热首站管件采购招标公告

编号2018-AL-398

1、招标条件

受业主委托,对 华能鹤岗发电 1、2号机组供热改造及厂外管网主干线工程供热首站管件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具有相应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华能鹤岗发电 1、2号机组供热改造及厂外管网主干线工程供热首站管件采购

2.2实施

3.1.2对于已在 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或二级单位或三级单位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1.3对于未在 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 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或二级单位或三级单位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登记的合法经营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本次项目的经营范围。

3.2.2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资质证书资质。

3.2.3其他要求:

  • 投标申请人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还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单一的的厂家授权书,且同时提供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资质证书资质的扫描件。
  • 投标人须提供具有近三年相关类似业绩,请提具体业绩明细,含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供货范围表及相应的最终用户的使用情况证明,否则为无效业绩。

3)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需具备国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

4)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5)近5年内未有国家、行业、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7)申请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申请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申请人。

8)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不良记录。

9)投标人必须有权威机关颁发的ISO-9000系列的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10)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10月24日9:00起至2018年10月30日16:00止, 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上传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等相关报名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时,须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阅读注意事项,点击提交审批后。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模块自行查看报名结果(操作菜单:报名管理-->报名结果查看)。

4.2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2.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须线下汇款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电汇支付,投标人将标书款支付至 账户内,支付信息详见

4.2.2购买招标文件时,请在购买附言中填写招标编号简写:即2018398。

4.2.4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2.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请将汇款底单发 并经 人员确认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2.4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客服010-51957458联系。

4.2.5招标文件费:1000元/标段。

5、资格审查

5.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6.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因申请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文件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3递交时间截止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在电子招投标模块上点击投标文件启动解密按钮,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6.4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另行通知;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另行通知。

7、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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