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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市河滨北路、华阳西路公厕智能化改造工程施工招标

   日期:2018-10-24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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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市河滨北路、华阳西路公厕智能化改造工程施工招标

资金来源:其他
句容市河滨北路、华阳西路公厕智能化改造工程
句容市河滨北路、华阳西路公厕智能化改造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后审,摇号定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句容市河滨北路、华阳西路公厕智能化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建函城管【2018】484号(批
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句容市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
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句容市河滨北路、华阳西路
2、工程规模:改建装饰及电气给排水、暖通,总建筑面积约284平方米
3、工程估算价(万元):约170万
4、计划开、竣工时间: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
5、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招标工程共分2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为: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工期
ZJJR2018101136-01句容市河滨北路公厕智能化改造工程土建装饰及电气给排水、暖通,造价约75万元30日历天
ZJJR2018101136-02句容市华阳西路公厕智能化改造工程土建装饰及电气给排水、暖通,造价约95万元30日历天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2个标段投标,最多可以中1个标段。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②、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
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依据镇政办发[2016]42号文规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本地施工企业应出具镇江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以下简称“信用
管理手册”);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外地施工企业应出具镇江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信用管理手册》或在镇江地区缴纳的有效期内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凭证。
(2)投标人提供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招标发布日期前三个月,不包含当月)。
(3)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诚信承诺书,诚信承诺书作为形式性评审内容;投标人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诚信承诺书的,形式评审不通过,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诚信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由投标单位填写盖章扫描后在投标文件其他材料处上传。
开标时项目委托人持二代身份证、企业CA锁以及携带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进行投标工作(注:以上资料密封在一个档案袋中)。
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轮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未满3家时,将根据苏建规【2017】1号文件规定,重新招标。
(三)形式性评审内容包括: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能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
(5)投标文件未按镇建招(2017)3号文提供诚信承诺函的。
(四)、其他要求:
(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该工程实行网上资格审核,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完善企业信息库,确保各资审条件及扫描件网上可查。
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轮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未满3家时,将根据苏建规『2017』1号文件规定,重新招标。
五、入围细则
(一)当所有投标人<50家时,全部入围。
(二)当所有投标人≥50家时,从所有投标人中抽取20家单位入围。投标人的序号为投标人现场递交标书签到的序号,入围后的投标人如被评标委员会判为形式评审不通过的,不再
续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所有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两家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由此两家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各随机抽取10家单位入围。
六、评标细则
(一)一标:句容市河滨北路公厕智能化改造工程预算价为719291.69元,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精神,建设单位要求本工程下浮8%,中标价为719291.69*(1-8%)=661748.35元。
二标:句容市华阳西路公厕智能化改造工程预算价为893405.77元,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精神,建设单位要求本工程下浮8%,中标价为893405.77*(1-8%)=821933.31元。
(二)定标方法:本工程采用“摇号定标”方法。
2.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只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并且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商务条款的投标文
件方可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程序的投标人名单。名单确定后,招标人应当邀请所有投标人复会,并当场公布评审结果。
3.按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由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程序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公开随机抽取代表该投标人的号码,招标人当场公布每个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
4.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评标
委员会完成评标报告。
5.招标人将投标人资格审查和中签结果等信息在网上予以公示。
七、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
潜在的投标人在投标前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河滨北路公厕智能化改造人民币:1.4万元;句容市华阳西路公厕智能化改造人民币:1.6万元)
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企业,只需在开标时将《年度投标保证金已收证明》原件递交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公证人员查验,如未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要求的,则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
投标保证金。
注:1、投标保证金采用网銀、电汇转账。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开标前,投标申请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将被视为放弃投标或无效标。
3、保证金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统一代为办理各投标人的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
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履约保证金:本工程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10%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同时向中标人提供中标合同金额的10%为工程款支付担保。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23日00:00至2018年10月29日24:00期间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
(2)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据苏建规字
【2017】1号文予以处理。
(3)本次招标日期从2018年10月23日00:00至2018年10月29日24:00止;
(4)招标人郑重声明:如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请严格依据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招函[2016]9号文,
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文件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提出异议或投诉,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
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5)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2018年10月26日(招标答疑、澄清提交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答疑、澄清要求,任何招标答疑、澄清内容不得包含本公司或其他
单位相关信息,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人将于2018年10月28日前回复所有的答疑、澄清要求,如招标人不能在此时间前完成答疑、澄清要求回复,招标人应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并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形式予以公
告。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9日上午9时30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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