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衡阳市污泥处理中心项目拟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经营的模式 ,资金来为自筹,
2.3 项目基本情况:投资总额:¥20,000.00万元,项目污泥设计日处理量200吨,年处理量7万吨,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100吨/日,二期100吨/日。
2.4 服务范围:衡阳市城区、南岳区、衡山县、衡东县和项目周边乡镇。
2.5 服务期:全生命周期。
2.6 招标控制价:¥50.00万元。
2.7 招标范围:PPP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完成尽职调查,落实PPP项目的主要边界条件,编制PPP项目实施方案初稿;
按照国家最新的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编制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编制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 协助甲方对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进行论证;
编制详细PPP项目实施方案;
协助完成PPP项目实施方案及其他相关手续的报批工作;
协助完成社会资本资格预审文件编制、采购文件编制和社会资本的招标采购等工作;
拟定谈判策略和方案,协助采购人与社会资本就PPP项目进行沟通、谈判;
起草PPP项目合同,协助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或其设立的项目公司完成相应的PPP项目合同签署;
就PPP项目全过程所涉及的工程、商务、融资、财务及法律问题提供专业咨询服务;
PPP项目公司成立前其它的咨询服务等。
2.8标段划分:共设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2018年10月24日起至2018年10月30日下午17:00时止,自行在衡阳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 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3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共500元,售后不退。
5、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人民币捌仟元整,投标人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衡阳市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要求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及开标时间:2018年11月15日上午9 时00分,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8、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