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阳新型农村社区香峪小区2#7#住房楼工程建设招标
首阳新型农村社区香峪小区2#7#住房楼工程建设招标
招标编码:CBL_20181023_110461979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偃师市首阳山街道香峪村村民委员会
资金来源:其他
一、招标条件:
偃师市首阳新型农村社区香峪小区2#、7#住房楼工程建设项目已批准实施,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偃师市首阳新型农村社区香峪小区2#、7#住房楼工程建设项目
2.2招标编号:2018-189
2.3招标范围: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为准
2.5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7最高限价:33326836.15元
2.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10安全目标:无重伤、死亡事故
2.11文明工地目标:达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持有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问题,无不良记录;
3.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含)以上职称。(注:拟派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拟派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一经报名不得更换)。
3.6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量员、安全员、材料员)和被委托人须为本单位员工并提供劳动合同。
3.7投标人须提供2015-2017年度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四表一注”;投标人成立不满的一年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3.8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供应商查询信用记录,如有不良信用记录(包括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弄虚作假等的不良行为)其报名及投标将被拒绝(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且随时可查)。
3.9本次招标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10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信息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4.1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照复印件;
4.2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和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4.3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量员、安全员、材料员)和被委托人劳动合同;
4.42015-2017年度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四表一注”;投标人成立不满的一年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4.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6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4日----2018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4.7、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