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武汉联通电影院广告投放项目(第二次)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2018年武汉联通电影院广告投放项目(第二次)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 武汉市 ,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编号: HBXT2018-13199;
2.2 项目名称:2018年武汉联通电影院广告投放项目(第二次);
2.3 项目性质:服务;
2.4 本项目招标内容为:武汉市40家指定电影院售票大厅或休息区LED大屏广告投放,单次广告时长15秒,每天轮播次数120次。每月投放广告的电影院将从中标供应商资源中选择,根据实际需求确定每月具体数量。指定影院详见广告投放资源点附表(表格中标注***号为必须具备资源);
2.5 采购预算:270万(含税)255万(不含税),增值税率6%;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7 服务期限:项目为框架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署之日起半年。
3.申请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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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申请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广告发布等相关内容。
3.2 申请人需具备一般增值税纳税人资格(须提供如税务登记证副本加盖“一般增值税纳税人”章或提供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等证明文件),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3 申请人需提供本项目包含的广告发布媒体资源有效、合法的广告位发布许可证明材料,提供的材料必须覆盖指定资源30个及以上指定电影院,且必须覆盖所有指定资源中标注***号电影院,证明材料有效期需至2019年3月30日;
3.4其他通用资格要求:
(1) 申请人应遵守国家招标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 申请人2015年至今的服务中未出现严重违约、重大的服务及质量问题、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
(5) 申请人存在以下不当行为,经查实后列入中国联通黑名单,并采取相应的业务禁入或人员禁入措施:
①通过行贿或者其他非法手段谋取非法利益,致使中国联通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被追究责任的;
②在采购活动中,存在串标、围标、骗标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行为的;
③有中国联通各级领导人员或其配偶、子女、特定关系人投资入股、从事经营活动或代理相关业务;
④其他危害中国联通利益的行为。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重组、查封、扣押的;②申请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③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④申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申请人中标后转包、分包;
⑥被列入中国联通或湖北联通或武汉联通供应商黑名单并采取相应业务禁入或人员禁入措施的。
(如经核查存在上述情形,将处以不低于合同额5%的违约金至取消合同、追究违约责任)。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有意参与投标的申请人于2018年10月26日09时00分至2018年10月3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湖北信通通信 电子招投标平台 /进行“用户身份注册”(已完成注册的供应商可直接进入供应商登录),注册完成后进入“供应商登录”,选择“报名/购买标书”,进行资格预审文件的购买和下载。注册、文件购买联系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chinaun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