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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南城中心小学校园三防系统建设项目(原校区学生校园智能安全管理APP平台系统一期建设)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18-10-25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1    
核心提示:受东莞市南城中心小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东莞市南城中心小学校园三防系统建设项目(原校区

受东莞市南城中心小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东莞市南城中心小学校园三防系统建设项目(原校区学生校园智能安全管理APP平台系统一期建设)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东莞市南城中心小学校园三防系统建设项目(原校区学生校园智能安全管理APP平台系统一期建设)

项目编号:0835-180ZH4400421

项目

项目联系人:裴先生

项目联系

采购人

采购人:东莞市南城中心小学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裴先生

代理机构

一、招标内容:

原校区学生校园智能安全管理APP平台系统一期建设      1项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以包为单位整体投标,任何只对某包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a)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2提供2017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1.3提供2018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1.4提供2018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b)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c)投标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不处于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投标文件中应提交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 ( )查询情况截图;最终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d)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e)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人民币49.8万元

时间:2018年10月26日08:30 至 2018年11月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c)发售标书

d)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

上述项证件已办理“多证合一”的,须提供“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e)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f)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统一在网上集中答疑,如有任何疑问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2018-10-25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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