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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常规起重设备(及伴随服务)招标

   日期:2018-10-25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太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常规起重设备(及伴随服务)招标太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常规起重设备(及伴随服务)招标招标编

太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常规起重设备(及伴随服务)招标
太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常规起重设备(及伴随服务)招标

招标编码:CBL_20181023_101398938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1、受太原环晋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其下述货物和服务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就太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常规起重设备(及伴随服务)采购项目的下列货物和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1)货物名称和数量:
常规起重设备(及伴随服务)以及伴随服务。具体货物名称和数量详见本招标文件。 在项目现场交货(即太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工地指定地点:太原市民营区坂峙山工业区),交货期为:分批次交货,首批交货期暂定为合同签订后2个月,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投标方必须满足招标人的交货期。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和服务的投标人从招标机构直接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后,均可投标。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4)投标人须符合如下条件:
(1)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以营业执照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投标时提供原件);
(2)投标人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投标时提供原件);
(3)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2个同类设备供货项目业绩,以供货合同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投标时提供原件); (5)投标人为具有相关销售、安装、设计能力的制造商或经授权的代理商。投标人需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投标时提供原件)。
5)无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涂改、伪造、租用或借用资质证书参与市场活动、以及串通投标、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6)无资质申报的不良行为、无资质证书使用的不良行为。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专业技术能力,三年内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招标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4、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可自2018年10月24日起-2018年10月29日止,每日9:00-11:30,13:30至16:00止(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需提供材料: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新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类似项目业绩的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授权书原件(代理商提供)。
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只做初步验证,资格最终审查将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
5、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如需邮购另加邮资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招标代理在收到以上资料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6、所有潜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于2018年11月14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招标机构恕不接收迟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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