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联合厂房扩建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电气联合厂房扩建项目已由株洲市石峰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株石发改备[2018]3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 为中车株洲电力机车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
2.2 建设
2.4 工期要求:本工程的施工工期为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年11月30日。其中:厂房基础施工及钢结构加工工期为61日历天,必须于2019年1月30日前完成。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签发的开工报告 为准。
2.5 质量要求:严格按国家现行施工规范、标准组织施工,工程质量要求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关规范、标准规定的合格等级。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院令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发布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
2.7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具体以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招标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技术要求、图纸不一致的,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2.8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开工到竣工验收交付、工程保修等全过程的承包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企业注册地在株洲市行政区域范围 以外的,投标时需提供由株洲市市国家税务局或株洲市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 内的纳税信用情况证明原件。
3.4
3.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015年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不得超过60周岁。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8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入围方式为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全部入围。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肆拾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 10 月26日至2018年 11月 16日 9时00分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