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和县7.10暴洪农村公路应急抢险工程(X510线西峪-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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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和县7.10暴洪农村公路应急抢险工程(X510线西峪-马元)已由西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西发改【2018】45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和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国补资金+自筹,招标人为西和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GSJL-XHXJTYSJ-20181025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
2、工程概况:西和县7.10暴洪农村公路应急抢险工程(X510线西峪-马元),该项目全长33.308公里,全线按四级公路技术标准实施,设计荷载公路-Ⅱ级,设计行车速度20km/h,路基宽度5.0米,路面宽度4.0米,路面结构采用18cm水泥混凝土面层+15cm天然砂砾垫层;水毁修复主要采用仰斜式路肩墙,仰斜式路堤墙,俯斜式路肩墙、石笼防护等防护措施
3、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以内全部建安工程,具体详见各标段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5、工程质量: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近3年内(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10月以来)至少完成过一项同类公路工程施工业绩。(新办企业除外)
项目经理需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年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管理经验;至少担任过一项同类公路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5年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管理经验;至少担任过一项同类公路工程的项目总工。
3.2财务要求:
①、投标人在过去三年中年平均施工营业额(按现值计)不应小于500万人民币;(新办企业除外)
②、投标人应证明其有渠道得到或拥有的流动资产,加上适当的现金票据、银行贷款,以及为具体投标合同而专门开300万元的营运资金;
③、投标人应证明其有能力或已拥有流动资产、可变现固定资产、信用额度和其他财务手段,以满足合同执行期的现金流量的需要及投标人履行其他合同的净收益,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应小于1。
3.3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告2017年第51号发布的《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第一册)投标人须知第1.4.3、1.4.4 项情形的,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方式:在甘肃锦伦工程项目管理 (陇南市武都区东江镇龙吟水郡18栋1103室)进行报名。(报名时携带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前述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技术负责人中级职称证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报名表中的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所填写的人员一致。开标现场提供的项目管理人员证件原件必须与报名表及投标文件中填写的人员一致,并将其证书原件带至开标现场以备核查
3、 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6日上午8:30至2018年 11 月 1 日下午17:30截止。
5、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或方式:请投标单位于2018年10月26日至2018年11月1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在甘肃锦伦工程项目管理 (陇南市武都区东江镇龙吟水郡18栋1103室)获取招标文件。
6、 报名成功后,领取图纸时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领取图纸(授权委托代理人因故不能领取的,应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图纸)
五、开标时间及
1、开标时间:2018年11月 5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
六、 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6.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2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