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信互联网部2018年云VR试商用平台建设项目招标
上海电信互联网部2018年云VR试商用平台建设项目招标
本招标项目为上海电信互联网部2018年云VR试商用平台建设项目,招标编号:TM-DXZB20180099,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互联网部。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上海电信互联网部2018年云VR试商用平台建设,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45万元(不含税价格)。
1.2招标内容:
客户端侧:统一登录SDK、VR直播、VR教育、巨幕影院、全景视频APK、数字证书管理服务;
能力侧:VR转码转封装系统、VR视频切片系统、VR资库管理系统、VR数据分析系统、VR直播系统。
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规范。
★1.4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45万元(不含税,含145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2投标人需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如企业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税务局网站上查询信息截图并加盖公章或相关税务部门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
2.4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已签订的同类型(VR服务类)产品技术服务、运营的服务经验,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须包括项目名称、金额、签字盖章页等】至少2份,数量以提供的合同数量为准。
2.5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系列)证书。
2.6信誉要求:参选人2015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无不良经营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无因参选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须提供承诺函。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弄虚作假、串通投标、骗取中标情形的;
(7)投标人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8)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18年10月25日至2018年10月3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