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信互联网部教育中心2018年新媒体在线培训平台运营及驻场服务项目比选招标
上海电信互联网部教育中心2018年新媒体在线培训平台运营及驻场服务项目比选招标
本次比选项目为上海电信互联网部教育中心2018年新媒体在线培训平台运营及驻场服务项目比选,项目编号:TM-DXBX20180241,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互联网部教育中心,项目资金已落实(《2018年互联网部暨信产公司第27次办公会议纪要》),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可前来参选。
1.项目概况与比选内容
1.1项目概况:上海电信互联网部教育中心2018年新媒体在线培训平台运营及驻场服务项目比选;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人民币98万元(含税价格)。
1.3本项目不划分包件。
★1.4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为:人民币98万元(含税价格)(含98万元),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1.6项目服务时间:自签约日起至2019年7月1日。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2纳税人要求:参选人需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主管税务机关发出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网站上查询信息截图(体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字样)或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4财务要求:提供2016年度和2017年度的财务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报告正文及三个附表每一页均须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若参选人为2017年至参选截止时间成立的公司则需提供成立之日至参选截止时间的财务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三个附表每一页均须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2.5信誉要求: 参选人2015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无不良经营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无因参选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7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参选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参选人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4)参选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6)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有弄虚作假、串通参选、骗取中选情形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参选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比选或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
2.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2.10驻场人员要求:配备现场驻场团队不少于15人,至少包括1名运营经理、5名技术人员(2名前端web开发程序员、1名JA/Va后端工程师、1名android开发工程师、1名iOS工程师)、4名音视频(课程)录制/编辑人员、2名图文设计/编辑人员、3名培训辅助人员(含客服工作)。(须提供驻场人员配备名单,并加盖公章,名单格式自拟)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请参选人于2018年10月24日至2018年10月2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比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