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赤峰热电新建启动锅炉(设计、制造、安装)招标
国家电投赤峰热电厂有限责任公司B厂新建启动锅炉(设计、制造、安装)招标
招标201810038号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所属电厂
项目地点:内蒙古赤峰市、霍林郭勒市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内蒙古赤峰市、霍林郭勒市
建设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整体进度:详见下表
2.2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要求/交货期
招标文件价格(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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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热电厂有限责任公司新建1×20t/h燃油启动锅炉。包含了整套锅炉设备(含全部辅助设备)布置及其整套设计、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注册登记等。它提出了该系统主要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在本供货范围内所描述的这些项目,包括完整的技术规范、安装和运行说明书及系统流程图。包括新建燃油锅炉正常运行,及与原系统对接所涉及的主辅设备均由投标方负责。
50天
1000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赤峰热电厂有限责任公司B厂新建启动锅炉(设计、制造、安装)
1基本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1.3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无不良记录。
1.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1.5最近3年内不存在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1.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项目同时投标,同一个设备生产商不得同时委托两家(含)以上投标商参与同一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标段投标。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2专项资格条件
2.1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若联合体投标,主体单位需是设计或制造单位,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资质要求:设计单位应具有电力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设备制造方应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锅炉)资质;施工方应具有电力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2近5年内,投标方应具有2家及以上火电厂20t/h及以上燃油锅炉的制造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和用户签署的证明,并附技术规格参数、用户使用报告、联系人电话等,否则视为无效;
2.3投标方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4投标人(施工方)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8年10月25日至2018年10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