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公-安局龙子湖分局豫兴派出所室外工程竞争性谈判招标
郑州市公-安局龙子湖分局豫兴派出所室外工程竞争性谈判招标
受郑州市公-安局龙子湖分局豫兴派出所的委托,就郑州市公-安局龙子湖分局豫兴派出所室外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资金来自财政预算内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1.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郑州市公-安局龙子湖分局豫兴派出所室外工程
2.项目简要说明
2.1建设地点:郑州市公-安局龙子湖分局豫兴派出所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所有内容。
2.5招标控制价:498634.6元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的合格标准。
2.7工期要求:40日历天
2.8维保期:2年
3.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不接受临时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在其它项目中担任职务;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2018年1月以来本单位缴纳至少6个月的社保证明
3.4财务要求: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5社保和纳税:需提供2018年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纳税和社保证明。
3.6信誉要求:
根据《关于在政府招标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附以上网站查询打印页。需有查询日期,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发布之日。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4.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9日至2018年10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