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县芙蓉堤区治理工程(芙蓉农场九连泵站治理工程)施工招标
彭泽县芙蓉堤区治理工程(芙蓉农场九连泵站治理工程)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彭泽县芙蓉堤区治理工程(芙蓉农场九连泵站治理工程)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施工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址:彭泽县芙蓉农场三分场
2.2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约定及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招标金额:3074421.88元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验与评定合格质量等级。
3.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系指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居民身份证;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有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7)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检察机关开具的本单位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提交给招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开具日期须不早于招标发布之日。注:(现因检察-院职能调整,各级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自2018年8月1日起停止,该项业务后续开展情况待定。本项目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不做强制性要求,但各潜在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建造师及法人代表和本单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的日期须不早于招标发布之日)
3.2本次招标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4.1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总得分前30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开标现场对所有参与投标的单位进行原件验证并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锁)。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29日起至2018年11月18日止下载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