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东区杨沟湾铬渣场民小公路区域铬污染风险管控
项目环境监理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东区杨沟湾铬渣场民小公路区域铬污染风险管控项目环境监理 已由以 批准建设, 资金来源其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
主要施工内容:在铬渣堆场东部暴露污染山体的区域顶部隔断措施建设;铬渣堆场四周设置围栏;铬渣堆场周边设置截流沟渠;铬渣堆场四周设置竖向阻隔设施;山谷口设置竖向阻隔设施;山谷口抽水井、水泵及地下水池系统;设置监测井;坝下沟内地表进行夯实粘土覆盖等。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计划工期 |
E6301010326003045-01 |
城东区杨沟湾铬渣场民小公路区域铬污染风险管控项目环境监理 |
其他新能源 |
开始日期:2018年11月27日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_/_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3.4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环境监理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
3)投标人应具有省级及以上环境保护相关机构颁发的环境监理资质或备案证书等。
4)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 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5)拟派总监的要求:环境总监理工程师具有环保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持有环保部门颁发岗位资格证,具有三年以上的环境监理工作经验,同时不得在其他项目上兼职。
6)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至今以来具有类似污染场地治理或污染场地管控项目或地下水阻隔工程建设项目环境监理业绩的证明材料 ;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法【2016】285号文中所指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查询结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30日至2018年11月03日使用ca锁从网上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 。
4.3备注:各潜在投标人均在《 》进行网上报名,凡在网上报名成功者携带网上报名成功回执单 到西宁市城中区创业路108号 进行确认。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为2018年11月23日 09时30分,地点为西宁市 二楼。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qh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