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双江航电枢纽工程项目已由重庆市潼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潼发改【2018】345号文批准了项目建议书。本招标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
2.1.2、项目规模
工程位于重庆市潼南区双江镇境内的涪江干流上,是涪江干流重庆境内自下而上梯级开发的第五级,其上游梯级为四川省遂宁市三星航电工程,下游梯级为潼南航电枢纽。工程坝址初拟在原三块石大坝下游约500米处。规划开发任务为航运为主,兼顾发电和河道生态修复。
工程库区涉及重庆市桂林镇、双江镇、玉溪镇、米心镇和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老池乡等2省 2个市 5个乡镇。属于跨省界工程。
工程等别为Ⅱ等,工程规模为大 型。主要永久建筑物由泄水闸、电站、船闸、左右岸连接段及护岸工程,以及生产管理用房等附属工程组成。初步拟定工程正常蓄水位249m,电站总装机48MW,水库总库容1.58亿立方米。设计洪水标准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500年一遇。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船闸标准定为Ⅴ级,船闸尺度满足Ⅳ级航道通航标准要求,船闸可通航500吨级船舶。
2.2招标范围
双江航电枢纽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报告编制,包括:
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②水土保持方案;
③水生生物影响专题评价报告;
④定明山-运河风景名胜区影响专题评价报告。
还包括按照与报告编制有关的现行国家或行业颁发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以及编制导则等规定和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为完成报告编制需要开展的现状调查,监测,基础资料收集、整理及分析,公众参与调查,公示,报告编制,完成报告的行政审查、报批工作,协调获得批复,配合、协助其他报告编制单位工作,后续服务及其他相关工作。
上述监测工作包括为完成报告编制,需要开展的水生及陆生生物监测,大气及声环境监测,水质监测、固体废物监测、污染源监测等监测项目,监测范围及内容、监测时段、数量、频次,以及监测质量等应满足现行相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编制导则等要求。
2.3合同周期
2.3.1、合同周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报告获得行政批复、投标人履行完合同义务止。
2.3.2、进度要求
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水生生物影响专题评价报告、定明山-运河风景名胜区影响专题评价报告 ,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30日内提交合格的正式报告 ;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送审稿,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30日内提交合格的正式报告 。
2.4质量要求
2.4.1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质量要求:
2.4.1.1应满足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要求。
2.4.1.2工作内容和深度要求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水利水电工程》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水利水电》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 、《建筑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等技术规范和其他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编制导则要求。。
2.4.1.3应满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审批要求。
2.4.2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质量要求:
2.4.2.1应满足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要求。
2.4.2.2工作内容和深度要求应满足《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 和其他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编制导则要求。。
2.4.2.3应满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审批要求。
2.4.3水生生物影响专题评价报告质量要求:
2.4.3.1应满足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要求。
2.4.3.2工作内容和深度要求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水利水电工程》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涉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生态影响专题报告编制指南 的通知》 、《水库渔业资源调查规范》 和其他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编制导则要求。。
2.4.3.3应满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审批要求。
2.4.4定明山-运河风景名胜区影响专题评价报告质量要求:
2.4.4.1应满足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要求。
2.4.4.2工作内容和深度要求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技术导则、风景名胜区影响专题评价报告编制技术规范、导则和其他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编制导则要求。。
2.4.4.3应满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审批要求。
合同期内,国家、行业和地方政府及部门等有新颁发实施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编制导则的,则应满足其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投标人须具有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甲级资质;或者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4星及以上等级。
3、拟派
4、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2种业绩: 2013年1月1日 至今承担过至少1项中型及以上规模的航电 枢纽工程或电航工程或水利工程或水电站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技术服务工作。 2013年1月1日 至今承担过至少1项中型及以上规模的航电 枢纽工程或电航工程或水利工程或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技术服务工作。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按照国家规定,应回避的相关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18日起,在重庆市 网 “招标公告区”及“答疑补遗区”仔细阅读和下载:招标文件 、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招标控制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本招标项目所有相关信息,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为2018年11月9日10时00分, 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室 ,具体以重庆市 网 上公布的为准。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 招标文件的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6.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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