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巢湖电厂2018年12月-2020年12月年度常用气体单价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招标
华能巢湖电厂2018年21月-2020年21月年度常用气体单价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招标
安徽2018-10-29
招标编码:CBL_20181029_110468555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华能巢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其他
华能巢湖电厂2018年21月-2020年21月年度常用气体单价招标
招标编号:HNZB2018-10-2439
本招标项目华能巢湖电厂2018年21月-2020年21月年度常用气体单价招标人为华能巢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巢湖电厂2018年21月-2020年21月年度常用气体单价采购项目进行招标。
华能巢湖电厂一期建设2台600MW超临界机组,已经全部投产发电。在机组正常运行过程中,需使用氢气、氧气、二氧化碳等气体用于设备的运行、检修工作。2018年21月-2020年21月年度常用气体单价的供应服务,它包括了所采购两年度常用气体的质量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具体内容见附件技术规范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二级单位或基层企业的合格供应商。
3.1.2对于已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1.3对于未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如为生产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生产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类)或与具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类)的专业运输企业签订的相关合同。
3.如果投标人为经销商,该投标人除提供“投标人资格条件第1点”要求的资料文件之外,还应提供由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代理证明文件或生产厂家与投标人签订的购销合同。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2个及以上300WM及以上电厂气体供货业绩。业绩包括供应化工气体200瓶及以上(需包含高纯氧气、氮气、乙炔、氩气、二氧化碳、氢气中4种及以上气体)合同、年度供应化工气体(需包含高纯氧气、氮气、乙炔、氩气、二氧化碳、氢气中4种及以上气体)单价合同。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若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相关内容视作无效业绩。
3.2.3本次招标是否联合体投标:否。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是。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10月29日9时起2018年11月03日17时止(北京时间)进行购买,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个人网银),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4.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5招标文件费:500元/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