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体式电动执行装置招标
分体式电动执行装置招标
湖北2018-10-29
招标编码:CBL_20181029_110467700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华能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其他
华能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分体式电动执行装置招标
一、招标条件
华能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华能阳逻电厂)分体式电动执行装置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拟对本项目进行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
华能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华能阳逻电厂)分体式电动执行装置采购。
2、招标范围
三、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
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
四、支付与条件
4.25%质保金一年后凭相关部门出具的验收证书一次性付清。
五、申请人资格要求
5.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分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2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5.4未有国家、行业、华能国际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5.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5.6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申请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5.7具备近三年(2015年-2018年)该类设备的销售业绩至少3个合同(含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供货范围表-请保留数量,对应合同需提供买方相关联系人姓名和电话,以备查证),未发生重大的责任事故,必须是分体式电动执行装置制造厂家或者是具备授权的销售代理商。
5.8投标人提供的为原装进口品牌,不低于艾默生EIM、罗托克CK、BIFFI品牌品质。
5.9投标人上传资格预审文件时,除了单独上传文件外,请把这些资料整理到一个WORD文档上传。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3有意向的申请人可从2018年10月日8:00起至2018年月日18:00止上传报名文件(含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报名,另填写申请单位报名表及报名资料打包发送至招标联系人邮箱(格式见投标公告附件),经招标单位审核通过后购买标书并下载标书。
6.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售标,标书费:1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