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冷发改办[2018]2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 494.1980万元。
3.4投标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且至少配备:
3.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6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 ,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3.7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
3.8工程项目部拟任关键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违法黑名单 。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拾万元整
5.2、交纳时间: 2018年10月30日至2018年11月19日17时为止。
5.3、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 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5.4、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5.4.1投标人登陆娄底市 网 及开标时间为 2018年 11月20日9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