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选聘会计师、税务师事务所项目招标公告
日 期:2018年10月30日
招标编号:0714-EMTC-02-00663
-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选聘会计师、税务师事务所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 采购内容:一是对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分别出具审计报告。审计范围为公司总部、京沪深 、信息基地建设子公司、香港子公司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中国结算项目,以下简称审计服务。二是对公司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进行核定,并出具鉴证报告。鉴证范围为公司总部、京沪深 ,子公司如有盈利也需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以下简称涉税服务。
本次选聘服务期限为3年,即2018-2020年度。
- 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投标人承担审计服务的应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承担涉税服务的应为国家税务总局官网事务所查询公告栏( /fagui/action/InitShiWuSuo.do)公示范围内的事务所(提供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承担审计服务的应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3年及以上,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少于200人,具有中国证监会要求的证券从业资格,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近3年内有连续从事金融企业审计相关经验(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
承担涉税服务的应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3年及以上,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近3年内有从事金融企业税务鉴证经验(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
3、投标人应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提供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或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组织机构健全(提供组织机构图),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并且执行有效(列明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名称或主要措施等);
4、投标人承担审计服务的应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能按时保质完成审计工作任务,在审计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具备承担相应审计风险的能力,同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记录和社会声誉,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提供书面承诺不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近3年内因违法违规行为被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执行部分或全部业务、吊销有关执业许可证和撤销会计师事务所等行政处罚;
(2)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近3年内因审计质量等问题被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两次(含两次)以上;
(3)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明确其不适合承担金融企业审计工作。
投标人承担涉税服务的应能够保证执业质量,具有实施所得税年度申报鉴证业务的能力,能够承担执业风险,提供书面承诺不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近3年内因违法违规行为被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财政部、税务总局、省级财政税务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执行部分或全部业务、吊销有关执业许可证和撤销机构等行政处罚。
5、投标人应能够保守招标人的商业秘密,维护国家信息安全,书面承诺一旦中标后,在审计、税务鉴证过程中所接触到甲方保密信息,不向第三方透露。投标人一旦中标后,应与招标人签订保密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6、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 保证项目服务团队人员稳定,服务期内每年项目总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其他核心人员应承诺原则上不发生变动。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
- 招标文件购买
标书售价:800元人民币
购买时间:2018年10月30日起至2018年11月6日每天 (节假日除外) 上午9: 00 时至 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 (北京时间)
标书销售:
投标人注册:投标人登录“招标采购网” 注册。
/。
购买标书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审批通过)--购买招标文件—填写订单信息—(审批通过)--下载招标文件(具体参照页面右下角“投标人操作指南”)。
支付:
电汇购买:完成“注册”后,以“电汇”方式支付并上传电汇底单(不接受个人名义付款),审批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现金购买:完成“注册”后,现场以“现金”方式支付,审批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网上在线支付购买:完成“注册”后,按“网上在线支付”--提交--个人/企业账户付款--网上支付--进入银联电子支付页面完成付款,审批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银行卡应具备银联、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注:说明
①请在汇款附言上注明招标编号。
②标书款发票:开立增值税发票以贵司注册时填写企业信息为准。
③务必于投标截止期前在“招标采购网”完成投标保证金相关信息填写。
④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可以牵头人名义购买招标文件,同时下订单时在备注处注明联合体各成员名称。
A公司、B公司和C公司组成联合体,A公司为联合体牵头人,则该联合体投标人由A公司(即联合体牵头人)在网站完成注册,购买招标文件,在订单备注中注明“联合体投标人的名称为:A公司、B公司、C公司联合体”。
- 所有投标书应于2018年11月20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十九层指定会议室。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 定于2018年11月20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在 十九层指定会议室 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详细地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cei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