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第二人民医院关于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
招标编码:CBL_20181102_101439437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投资金额:124万元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新安县第二人民医院关于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中央专项资金+地方配套资金+自筹资金;
预算控制金额:
第一标段:人民币500000.00元;第二标段:人民币360000.00元;第三标段:人民币380000.00元;
四、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第二标段:1套多功能电动护理床、1套冰帽、冰毯、1套双相波除颤监护仪、1套心电监护仪、1套双道微量注射泵、1套营养泵、1套输液泵、1套ICU干湿分离吊桥(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标段:1套高频移动式手术X射线机(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五、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中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是);
经财政部门核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是)(第一标段呼吸机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第二、第三标段不允许)。
六、合格投标人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后查看******************************
6.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分别装订入投标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6.4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四表一注”)。投标人成立不满的一年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6.5投标人须提供最近3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成立不满6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
6.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6.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6.8一个投标单位允许投报多个标段,按标段顺序只能中一个标段。
七、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时间:2018年11月5日08:30至2018年11月9日18:00(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不少于5个工作日)下载。
八、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方式:本次采购通过网上进行,请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
九、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8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